首页
学校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招生专栏
校园文化
学习园地
通知公告
政策信息
政策信息
佳木斯市龙美中学退费管理规定
佳木斯市龙美中学退费管理规定
按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等有关文件规定,佳木斯市龙美高级中学学生入学后因故确实不能坚持学习而要求退学的,在正式上课后一周内退学的,扣除一周的学费、住宿费,其余部分退还学生;在20天内(含20天)要求退学的,可扣除20%的学费和住宿费,其余部分退还学生;在一个月以内、两个月以内、三个月以内要求退学的,分别按扣除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的25%、55%、80%后退还剩余的学费和宿费,入学超过三个月的不再退费。
2018年08月01日
冬天不能去这里滑冰,危险!…
龙美高中119消防日活动策划方案…
招聘高中教师及相关待遇…
我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
2018年秋季开学时间…
龙美高中报名须知…
“119消防日”宣传教育材料…
难点 错题 创新…
高考各科新变化、新要求及新题型汇总…
这些高中学习技巧你都掌握了吗?…
初、高中学习内容与方法的不同…
学习方法指导:如何制定一份有效可行的学习计…
学校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大来社区
电话:0454-8871111 8872222 4006056111
电子信箱:lmgz8872222@163.com
微信公众号:jmsslmgjzx